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必备硬件条件。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贵重精密型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和检修,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为规范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提高维修效率,保证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特制定此办法。

一、教学仪器设备报修程序

1、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由实训中心主任填写报修单,并进行维修成本核算。

2、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主任)审核报修单,并签署明确意见后交到教务处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大型、精密型设备报修需由各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进行审核。

3、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根据报修情况,及时联系相关厂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检测,然后确定维修方式和维修技术人员,并明确限定维修完成时间。

4、教学设备管理中心要及时跟踪报修设备的维修进度,确保维修工作按期完成。

5、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先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后方可按本办法申请维修。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原则

1、保修期限内,直接由厂家或供货商维修。

2、超过保修期限,按照维修成本最低和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选择相关厂家或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3、有经营性质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经营单位从赢利中支付。

4、对于维修费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的或无修复价值的,原则上不再维修,按有关规定予以申请报废。

三、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方式

1.自修: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小型修理。

2.内修:教学设备管理中心组织院内维修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修理。

3.来院修:聘请院外有关修理专业人员或厂家技术人员来院内修理。

4.院外修:仪器设备送院外有关服务商或厂家修理。

四、成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技术组

1、学院成立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技术组,技术人员从实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中遴选。

2、维修技术组分为医学类、生物类、机电类专业设备维修组和电脑、投影仪等通用设备维修组。

3、凡我院有设备维修专长的教师、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维修技术组(申请表附后),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并经教务处审批后确认。维修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承担一定的维修任务。

4、为确保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水平,可根据需要聘请院外专家、厂商或维修店参与,逐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维修网络。学院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5、下列情况,均属仪器设备自行修理范围,由各实训中心负责:

(1)清除仪器设备灰尘、擦油等;

(2)更换仪器设备灯泡、保险丝、连线等;

(3)简单焊接线头、电路板,仪器设备的校准等;

(4)费时不多的其他小型项目修配等。

五、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的落实

1、学院每年有一定的预算经费作为维修费用,以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落实。

2、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应不断钻研业务,按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常规保养,以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对成绩突出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为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和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参与维修的单位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支付津贴,每学期末由参与维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核,教务处审批,从学院计财处领取津贴。津贴根据仪器设备的单价和损坏程度决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院外同类维修的50%,津贴标准暂定为:

档次

仪器设备单价

津贴所占单价百分比

1

200元以下

5%

2

200—1000元

3%

3

1000元以上

2%

4、教务处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对各院(部)实验人员自行修理的设备情况要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作为实验室先进集体、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资格申请表

附件: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资格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从事岗位


每周教学工作量(学时)


申报维修类别

医学设备类( ) 生物设备类( ) 机电设备类( ) 通用设备类( )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有关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名称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


从事维修工作主要经历

时间

维修主要产品名称

备 注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