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基本材料,为加强教材管理,保证教学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征订及选用

(一)教材征订及选用程序

1.学院每年的教材预订时间为秋季(6月15日前后)、春季(12月15日前后)两次。

2.学院每学期在教材预订前,由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教材预订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

3.教务处教务科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教材科发布教材征订及选用通知,各教学单位教务科将教学任务分解到专业研究室,再由专业(课程)研究室分解到课程负责人。

4.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教材征订及选用通知和课程标准研讨相关的教材并确定选用教材报专业(课程)研究室主任,专业(课程)研究室主任确认后汇总各课程所选教材版本信息报各教学单位教务科。

5.教材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征订程序。

(二)教材征订及选用要求

1.必须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适合我院专业特色的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加大国家级规划教材及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和校本特色教材选用力度。

2.选用教材应该是在对同一门课程的各种教材进行认真对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好中择优。要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杜绝使用大本头教材(即单价超过60元/本的大本头教材)。

3.选用教材的基本内容,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达到该门课程的课程标准要求,并要求取材适当,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选用的教材应注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达到通识教育和突出主要核心技能的要求。

5.为巩固和应用课程开发成果,选用的教材须与课程开发内容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

6.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教材选定后,应相对保持稳定,不能因人而易,经论证,确实需要更换教材者,必须填写教材更换申请表写出详细更换理由,经课程所在院(部)及教务处审批同意。

7.部分课程难以选用适当教材或统编教材明显陈旧的(出版时间超过三年),由各院(部)向教务处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教材科组织教师编写试用教材或讲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向学生出售自编教材、讲义及辅导资料,对组织和参与乱编、乱发、滥用教材者,学院将予以严肃查处。

8.各院(部)选用教材时,可到教材样本库或在网上搜索和查阅。

9.各院(部)选用教材应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经所属院(部)领导审签后,送教务处审批。

10.建立教材征订责任追究制,对于教材重订、误订、漏订、未按要求征订、教材发放后随意更换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专业研究室主任是教材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部)教学副主任(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对上述各种事故,应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教材的入库与保管

(一)教材的入库与保管程序

1.教材管理人员首先查验货物数量是否与物流公司送货单一致,再查验货物有无破损及损坏程度。

2.教材管理人员按院(部)、专业、课程分类堆放并作好标记。

3.教材管理人员持教材征订表和供应商提供的清单逐一开包清点数量。

4.做好异常情况记录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

(二)教材的入库与保管要求

1.教材管理人员应精通教材业务,熟悉教材基本内容、版本和定价,做到心中有数。

2.教材库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教材分类堆放。

3.教材库房应做到防火(潮)、防盗、防鼠(蚁)。

4.教材管理人员应分别建立教材出、入库总帐和各系分类明细帐。

5.每学期结束前,教材科要对各校区教材的库存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教材的发放与结算

(一)教材的发放与结算程序

1.教师用书由教材征订单位凭教学任务安排表集中统一领取,学生用教材在开学前按“学生教材发放表”集中发放并签名确认版本、数量。

2.教材发放完毕后及时清理教材发放情况,教材科下发教材发放核对表,各班学习委员核对版本、数量、订价等信息后签字上交作为结算依据。

3.教材科清理库存情况,对于库存5本以内的,教材科移交图书馆充实教材样本库,库存5本以上的及时退给供应商。

(二)教材的发放与结算要求

1.教师用书一般应使用三届,如版本有变动,可再领新书。

2.教材数量不够的要及时分析原因,若确是征订数量不够的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补订教材。

3.实习前一个月,教材科按照学生个人核算教材费,做到准确无误后上交财务处一份“学生教材费用结算表”。

4.学生教辅用品(耳机、算盘、实践用各类纸张等)纳入教材结算范围。

四、教材的评价

(一)评价的组织形式

教材评价由校外专家鉴定、校内专家评审和学生调查三部分组成。评价的主体分别是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含院、部教材建设指导小组成员)、本门课程的有关教师、外聘专家及所授本门课程的班级学生。评价的对象是本门课程教材(正式出版教材、非正式出版教材、讲义等)。

(二)评价的实施

对教材质量的评价,坚持校外专家鉴定、校内专家评审和学生调查相结合,采取院、院(部)两级评价的办法,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具体办法如下:

1.校外专家鉴定。由学院外聘专家3--5人参与鉴定,然后填写“教材评价表”交学院教务处。

2.校内专家评审。由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和有关教师对被评价教材进行评审,并填写“教材评价表”交学院教务处。

3.学生调查。一般安排在所评价课程的学期中后期进行。由各系(院)组织有关学生开展问卷调查,并填写“教材评价汇总表”交学院教务处。

(三)评价结果及应用

推荐自编教材正式出版:校内外专家一次性鉴定恰当率≧80%并且学生调查恰当率≧60%,或者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再审后恰当率≧85%(修改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并且学生调查恰当率≧60%。

正式出版教材的选用:校内外专家一次性鉴定恰当率≧75%并且学生调查恰当率≧60%。

自编教材的试用:校内外专家一次性鉴定恰当率≧70%并且学生调查恰当率≧60%,或者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再审后恰当率≧75%(修改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并且学生调查恰当率≧60%。

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每使用完一届后,课程所在院(部)要组织任课教师对该教材的质量和适用度作出评价。学生所在系、院要组织学生填写“教材评价表”,经分析、汇总、审核后交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教材科应及时收集教材出版信息以及师生对已使用过的教材的反馈信息,并按时提供教材征订目录,为全院选好订好教材提供条件。

五、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