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
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21项
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2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请各地各职业院校依据标准,加强有关专业实训条件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具体内容在教育部官网职成司页面“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专题中发布。
教育部
2019年5月31日
高职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化工生物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矿物加工技术及相关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软件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网络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物流信息技术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
中职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化学工艺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康复技术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模具制造技术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生物化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