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长永,男,1964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律师。襄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德育名师。

      申长永教授从事法律教学工作27年,主要承担《经济法》、《汽车营销法规》、《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经济学》等课程的教学。他治学严谨,潜心研究,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探索适合教学对象的教学方法,对案例教学法进行了较深入地摸索,教学效果显著。多次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2004年被学院首批聘为骨干教师

       申长永教授十分关注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是财经类专业基础课——经济法的教学骨干。他所在的市场营销教学团队被评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他主持了《汽车营销法规》和《政治经济学》2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他独立编著了《现代经济法教程》,主编了《汽车营销法规》、《政治经济学》2 部教材。

      申长永教授在从事教学和其他管理工作时仍一直坚持兼任班主任,从事教育工作27年,其中先后担任了167个班级的班主任。他认真践行学院以爱为核心的学生工作理念,创造性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他首创了市场营销专业职业化班级管理模式,将学院学生管理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落到了实处,实现了三全育人。

       申长永教授在搞好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同时,始终潜心教学和学术研究。2003年以来,主持了2项省级教科研课题,参与了4项省级教科研课题,主持了3项院级教科研课题。先后在《职业技术教育》、《甘肃社会科学》、《职教论坛》、《商业时代》等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职法学专业定位思考》、《论哲学社会科学在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浅议高职生的社会科学素养教育》、《论大学生理论思维的培养》等30余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