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会议精神,学校成立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副校长耿保荃任组长,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质量办、保卫处、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等职能部门联合组成检查小组。5月15日—23日,检查小组对各院部实践教学实施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实验(训)室安全检查严格参照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实施,对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情况、实验(训)室耗材管理情况、实训教学运行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实验(训)室废弃物处理、危化品存放、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对灭火器、配电箱、门窗、墙体、护栏等细节问题进行逐一检查。
检查发现,各院部的实践教学有序开展,大部分实验(训)室卫生条件良好,废弃物处理得当,用电规范,仪器维护和使用合理,耗材管理科学,实训项目手册充分利用,绝大部分实训室的实训项目开出率100%,但部分实验(训)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灭火器配备不足或被遮挡、强弱电混合、突发事故预案设计不足等。
学校将对此次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复核,向各院部发布整改通知书及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待整改项目记录表,并跟踪各院部整改落实情况。校领导强调,各院部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提高突发问题的处置能力,加强实验(训)室安全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日常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确保实验(训)室安全“零事故”。
(审稿:冯依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