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为切实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参与并且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教学工作会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参评学生范围
全院所有12级、13级和14级在校生(含中专)
二、评教时限
2015年5月31日8:00至2015年6月11日12:00
三、评教地点及方式
评教地点:地点不限(能上网即可进行)。
评教方式:学生自由安排时间在时限内进行评教。
四、网上评教步骤如下
1.在浏览器中输入评教网址:http://my.hbxytc.com/。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信息门户主界面;(用户名即学号,密码初始化为123456,请进入系统后在个人设置进行修改)
3.点击【学习中心-评教服务-网上评教】栏,进入评价页面,点击【评教】;
4.评价完第一门课程后,需连续评教点击【下一条】即可自动提交评教结果进入下一条,需选择课程评教,评价完点击【提交】,即可重新选择课程进行评教,单门课程未评教完可以点击【保存】进行暂存。所有课程评教状态显示“已评”表示学生本学期评教工作完毕。
注意:选连续评教,评教到最后一门课程点【下一条】时,提交的时间会久一点,请耐心等待!
五、基本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妥善安排,使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工作,对教师及课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每位学生应本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由本人对自己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全面的评价,不得由他人代评。未按时参与评价的学生将下学期将不能正常选课和网上查询不到期末成绩。
3.评教中发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3565053)。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