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2学期    第4(总第245)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7-2018学年下学期教学工作周历安排,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期末考试(查)定于20186月11日-22日举行(6月16日英语等级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按照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考试、考查工作安排在第16周-17周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11—19日(第16周),各教学单位组织考查课、选修课与专业技能课考核(利用最后一次课);教务处组织技能抽考。

2.6月20—22日(第17周),各教学单位组织考试课集中考核工作,考试课上午8:15分开考,下午15:15分开考。

二、统考科目

2016级专本连读班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下午3:15—5:15。试卷由公共课部组织命题和审查,由教务处统一制卷,并按人数送达各教学单位。

2017级高职班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15—10:15。试卷由公共课部组织命题和审查,由教务处统一制卷,并按人数及层次送达各教学单位。

 

二、考试命题与考核工作

1.本次期末考查及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课程考核系统化改革的原则意见(试行)》的要求,依据各专业的考核系统化改革方案组织,要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目标,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内容与考核形式,各类考核都要切实提高效度,既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又要结合实际岗位工作需要。考核成绩大体上要符合正态分布。

2.课程考核改革工作,要做到考核有方案,评分有标准,成绩有依据,过程有记载。课程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方案、学生成绩表、质量分析表及课程教学反思等材料一并上报各教学单位教务科。

3.改革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手段,继续推行教考分离制:

已建立了试题库(试卷库)的课程,必须从试题库、试卷库中抽题组卷;特教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相关课程考试要依托教学资源库组织在线测试。

对于课程覆盖面较宽,多个教师任教的课程,各院(部)、专业研究室必须要集中命题、组卷、阅卷,提倡教师利用教学空间组织课程结业考试,并进行成绩分析。

各院(部)教考分离的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学校对各院(部)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各院(部)也要把各专业教考分离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对院(部)各专业研究室的量化考核。

考查课和操作类的课程要有考核方案、命题试卷、评分标准。考查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学生考核材料(试卷或作品)上交学生所在院(部)教务科。

主校区学生的任选课考核相关资料交至经济管理学院教务科、人文艺术学院教务科。

南校区学生的任选课考核相关资料交至给医学院教务科。

三、考试组织工作进程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各教学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查备案。

2.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组织考查课、选修课与专业技能课考核。

4.2018年619日—6月22日,组织考试课考核工作。

5.2018年6月23日—6月30日,阅卷、成绩录入、教学质量分析、资料归档。

6.20187月1日,教务处统计、通报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和教师名单。

7.在企业轮岗实习的学生及班级设在企业的学生,其期末考试由各院(部)组织,考试组织与阅卷要求与在校生相同,成绩录入时间必须6月30日前完成。

四、考试组织管理

1.各单位要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各考核环节的质量监控。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诚信考试,各院(部)要做好教师和学生的考前宣传动员工作,考前组织师生学习《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试纪律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各教学单位)

3.合理、准确的安排考场,并通过院(部)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推送,确保所有师生知晓考试安排情况。(各教学单位)

4.学生作弊认定要准确,上报要及时。(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

5.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本学期期末考查、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到各教学单位教务科办理缓考手续,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批。未办理手续者视为缺考,不能参加下学期正常补考。(各教学单位)

6.协调各教学单位监考教师的安排。(教务处)

7.做好试卷审核及保密工作,教务、后勤、各教学单位各负其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考试有关要求

1.按照期末考试时间表安排,各专业研究室要制定考试命题方案,用好试题库与试卷库,建立审题与校对制度,组织相关老师依据课程标准、考核要求,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组织命题,并于考试前5天将审核通过后的A、B两套试卷及答案交至各教学单位教务科。

2.各教学单位按标准考场要求排好座次表,并将座位号张贴在课桌左上角,阶梯教室左右隔开,前后间隔一排。

3.考生需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查验考生证件,防止考生为谋求抄袭而换座。

4.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组织考生将包、书、笔记、字典(包括电子字典)、通讯设备(要求关闭)、大型文具等送到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开考后高职生一个小时内、中专生40分钟内不能交卷。

5.监考教师及考生手机在考试期间要关闭。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监督,对于作弊学生绝不姑息,发现监考老师纵容学生作弊的将作为教学事故全院通报。

6.在使用答题卡或有较多“选择题”的考试中,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遮盖答卷,并密切防范窥视他人考卷的抄袭行为。

7.监考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前各项准备工作。监考教师监考时不得相互聊天、读书看报或批阅试卷。考试过程中要检查学生是否将班级、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写在答题卡和答题册上。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时间。

8.考试期间将采取学校、院(部)两级巡查制度,学院巡视组将重点检查教学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对各校区所有课程考试进行巡视,各教学单位巡视组对本单位的课程考试进行巡视。

9.各课程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利用系统打印成绩单,并利用教务管理系统对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各研究室主任与分管教学领导要认真审阅各任课教师的成绩分析报告单并签字。各研究室和各教学单位均要认真组织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成绩分布异常的课程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成绩报告单按班级整理后按年级分院(部)装订成册,并在下学期第1周内上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本学期重修安排表及重修考试成绩单独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10.各单位要及时做好考场卫生,每场考后清扫,保证考场干净整洁。

六、考生违规处理程序及要求

(一)对违规考生处理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1.收集证据

监考人员应尽可能搜集并保留考生违规证据。无法取得证据的,对违规事实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2.规范记录

监考人员应及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做规范、详细的记录、签名。

(二)考生违规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现场发现考生违规,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并于6月23日前汇总统计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七、试卷保密

试卷印刷规范、及时,数量准确,保密性好,有详细记录。

八、试卷评阅

1.同一科目、同类考生较多且分属不同任课教师的试卷批改实行集体“流水”作业制,要做到公平、公正。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要明确对错,正确的打“√”;错误的打“×”,一律用红笔阅卷。

2.采用加分法,每题得分用“+”表示,各题的得分之和应填在大题题头之上,再填入“得分框”中相应的题号位置,分数计算要准确无误,填写要规范。只要出现分数变动,都要在其下面签名。

3.本学期所有考试材料(成绩报告单、成绩分析表等)必须按程序审核后,在6月30日之前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教务科,以便存档管理。

九、试卷装订

1.考试完毕,公共课试卷由课程研究室组织阅卷、成绩分析工作,并由任课教师按规范要求整理后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各院(部)自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试卷一定要单独装袋,以免混入其他班级中而漏登成绩。

2.所有课程试卷(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选修课程)要按学号顺序整理(标准答案、成绩报告单一并装入),采用统一封面,按班级编号分类归档。

3.论文考试、作业考试材料一律使用统一规范的试卷用纸,务必装袋(订)保存。

4.院级选修课试卷装订完毕由学生所在院(主校区交由经济管理学院)保存。

5.培训班学员成绩考试资料的管理。试卷按考试成绩报告单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含随班就读培训学员试卷):

点名册上有但平时上课无此人,也没有此人考试试卷的,按实际情况装订填报,其成绩由院(部)教务科补录;

点名册上没有,但此人平时随班上课,期末有试卷,成绩单独上报院(部)教务科,登记。

十、成绩登录(教师、教务科)

1.成绩单中,无手工追加学生姓名或成绩有空白的现象(不得漏登成绩),落款处有关人员须手签姓名。

2.成绩单中须有详细的平时成绩记录,总评成绩计算准确。考试课,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按30%:70%评定;考查课和其它课,平时与期末之比为40%:60%;有期中考试的课程,按平时:期中:期末 =20%:30%:50%评定;技能实训项目,按平时操作:项目考核=50%:50%评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按平时:理论知识:实践操作=20%:40%:40%评定。(也可按课程标准中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3.重修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各教学单位教务科统一录入。

4.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严禁形式主义,要求有结果分析、教学建议与措施等。

十一、成绩录入及公示

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完成成绩登录和提交,同时在开学1周内进行公示。

十二、成绩复核

下学期第一周内,对学生提出异议的成绩,及时、准确进行复核,如需修改,请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务处。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把我院考试工作做好做实。如有泄漏试题、送考生人情分或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将按照《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试纪律的暂行规定》(襄职院教[2001]6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学院考试巡视组,以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考试管理工作。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